冷擠壓件的原材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書。冷擠壓鍛件生產廠可按技術條件進行復檢,復檢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。復檢的項目和內容包括:
1.外觀檢驗
材料表面應光滑,不允許有裂紋、結疤、夾雜、折疊、發(fā)裂、縮孔、氣泡、機械損傷及油污、銹跡等疵病。材料形狀的圓度及尺寸公差應符合供貨要求。
2.化學分析、金相檢驗
原材料的化學元素含量應符合相應標準規(guī)定。根據(jù)要求,可進行脫碳層深度測量和碳化物偏析級別的判定。具體要求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確定。
3.力學性能檢驗
按材料有關標準規(guī)定進行力學性能檢驗,檢驗項目包括屈服點、抗拉強度、斷后伸長率、斷面收縮率、布氏硬度及冷頂鍛試驗。
當材料表面狀態(tài)、尺寸及公差不能滿足要求時,需采用剝皮、冷拉、磨削或其他相應方法提高鍛件的材料表面質量。
冷擠壓件在加工過程中,若發(fā)現(xiàn)產品材料有外來金屬夾雜、內裂、縮孔、氣泡、夾層、翻皮及嚴重的非金屬夾雜時,應剔除有弊病的鍛件產品;無法剔除時,則視情況按盤(錠)或爐(罐)報廢產品。如發(fā)現(xiàn)白點,全爐報廢。
采用剪切或其他機械加工方法制坯時,坯料端面不允許有撕裂及嚴重的毛刺。